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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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物的货价;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3、保险费。
在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应当包括下列费用,如果未包括的,则应计入完税价格。
1、进口人为在国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使用该项货物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
2、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3、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用;
4、保险费。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五)合理方法。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十一条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二)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下列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
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2、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三)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四)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本条所述费用或者价值的客观量化数据资料。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完税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 1、货物的货价;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3、保险费。
在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应当包括下列费用,如果未包括的,则应计入完税价格。
1、进口人为在国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使用该项货物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
2、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3、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用;
4、保险费。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五)合理方法。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十一条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二)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下列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
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2、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三)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四)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本条所述费用或者价值的客观量化数据资料。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完税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三)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四)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五)作为该货物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六)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 《海关法》第五十五条对关税完税价格做出了基本规定,它的内容是:“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 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海关法》关于完税价格的这些规定,是海关审查确定关税价格的基本规范。
应答时间:2020-1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 九、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税务总局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十、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各省税务机关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税务机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无需再次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应当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内容包括:(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
关税完税价格主要包含如下项目: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成交价格、保险费。例如,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容器的费用、卖方间接获得的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八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 人民共...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即货物的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选项A)、运费(选项B)、保险费(选项C)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其中还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
1、货物的货价;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3、保险费。在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应当包括下列费用,如果未包括的,则应计入完税价格。1、进口人为在国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使用该项货物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2、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3、货物运抵 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
关税完税价格的计入要素 1. 货物本身的成本。2. 货物运抵 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3. 运费及保险费。具体解释如下:货物本身成本:这是关税完税价格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商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简而言之,就是进口商品在出口国的购买价格。这部分是关税计算的基础。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