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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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制度未有具体规定,税法扣除限额是千分之五。新税法规定一般资产减值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有符合国务院财政和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除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也规定,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1. 定期评估应收账款: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定期评估。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客户信用状况以及自身的财务政策等因素,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审查和分析。2. 基于评估结果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评估的结果,企业应当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金额,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这样做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
新会计制度对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指导,确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在核销坏账方面,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处理基本一致,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规定已核销的坏账如果有所收回,也需要按相应规则处...
贷:坏账准备 1000 若已确定坏账发生,将通过以下分录进行核销坏账: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可见,坏账准备作为一个备抵科目,平时单独设置账户,不直接影响应收账款的金额。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收账款项目则反映为应收账款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会计期末,应比较预计坏账损失与已计提准备的大小,若...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所有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也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进行计提。《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