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支付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所述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销售未取得发票的抵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7号)[全文废止]的规定,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因此,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 如果是违约金性质的看情况,业务没有实际发生导致违约的支付违约金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留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 仲裁赔偿金一般无需开具发票,因其不源于商业活动。法律视角看,其属于损失补偿或赔偿范畴,非法定增值税应税对象。若存在企业间经济纠纷,根据租赁合同中注明需发票以作支付凭证的情况,可以视实际协商解决。然而,此类情形较少发生。一般而言,仲裁赔偿金无需开发票。为了减少争议,建议预先在相关合约或合同...

  • 赔偿款一般不需要开发票。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

  • 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里附件《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针对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的解释: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因此违约金应当属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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