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税务机关应否同时行使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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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不应当同时行使。
一,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及时做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要先发现违法犯罪事实,先处罚,在移送。如果把握不准的,应当移送,等刑事判决后在行行政处罚。
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各罚各的,但是同类要吸收,比如行政拘留的,要折抵刑事拘留,罚款要折抵罚金。你都移送司法机关了,还同时做出行政处罚,万一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简单事就变成麻烦事了。
编者按:在税收执法实践中,对于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如果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当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司法程序启动后,税务机关还能否就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本期华税律师与您分享一则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年发布的指导案例,共同探讨上述问题。一...
【法律分析】不是构成犯罪,案件确立并且移送只能表明违法嫌疑,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或者自行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当做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
如果涉嫌虚开普通发票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的情节进行相应的判决。无需再移交税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虚开增值税案件已移交公安经侦立案处理,税务部门不会重复处罚。法院判了的话,补交税款也是交到税务部门,公安局没有权利收税款。《 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移交公安立案调查后理论上(也就是税法上)税务稽查还有权继续调查。但在实际案例中一般不会再继续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