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企业异地预缴,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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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业外地预缴需要以下内容:1. 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2. 施工合同或相关工程承包协议。3. 异地施工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4. 涉及的材料采购发票等原始凭证。5. 项目预算或施工进度计划表。详细解释如下:建筑业在外地预缴税款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遵守当地税务政策。在预缴过程中...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等,用于确认纳税人的身份。二、预缴税款申请表 这是预缴税款的核心文件,表中应详细填写预缴的税种、金额等信息。三、相关交易证明文件 如合同协议、发票等,用以证明纳税人在异地的业务交易情况。尤其是涉及建筑服务、房地产销售等需要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异地预缴需要以下文件:一、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身份证、护照等能证明个人或企业身份的有效证件。二、预缴税款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预缴税款必须有明确的税务依据,比如异地工程项目合同、购销合同等。这些合同或协议应详细列明交易内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三、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