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缴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的具体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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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法规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可以按照上述三个文件规定界定。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可免纳个人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福利费是指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而救济金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再者,托儿补助费也是可以不计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为了减轻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政府或雇主可能向员工提供一定的托儿补助,这部分费用通常不被计入员工的工资总额。此外,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也是属于不计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用。当员工因公出差时,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差旅费补贴,以及因工...
综上所述,企业提供的特定福利费用,如生活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属于免税范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其他类型的所得则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
法律主观:下列福利费不用交个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等。而除福利费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等也不需要缴纳个税。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