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老年公寓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企业建老年公寓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   企业建老年公寓以入会形式签订合同,以会员包租形式一次收取租金(租期30-60年),为会员提供医疗救护,物业管理,设施维护维修,垃圾清运等。房屋租期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归属企业所有,企业此业务能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可以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优惠的老年公寓通知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五款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2)按照民政部令第18号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后,上述房产属于该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固定资产,该老年公寓可以按照上述财税[2000]97号规定享受有关税收政策。
  • 第一:税收减免,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者非营利性养老院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第二:土地支持,符合规划要求并且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优先予以保证。第三:信贷...

  • 问题1、开办老年公寓的税收有优惠政策,以北京为例——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京财税[2001]5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1、老年服务机构所包括的范围: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

  • 南国颐景老年公寓是一家私营企业。在 ,对于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具有扶持性质,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同时,养老服务收入也不必缴纳营业税。另外,老年服务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也无需支付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这意味着南国颐景老年公...

  • 属于非营利性性质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其他老年服务机构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其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可以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政策依据:《 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 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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