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动产在建工程的领用自产产品,及工程物资的税务处理,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动产在建工程的领用自产产品,及工程物资的税务处理,账务处理。
  • 借: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属于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领用外购产品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如果在建工程属于不动产的,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

  •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需要视同销售,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属于增值税范围,直接按成本入账。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某产品。领用外购产品不用做进项转出,这个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即可借在建工程贷存货-某产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

  •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属于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领用外购产品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

  • 解答:营改增之后,领用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建造,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为生产产品购进的原材料由于进项税是一次性抵扣的,所以针对领用自产产品所耗用的材料进项税种,需要转出。视同销售包括哪几种情形?视同销售货物是要征收增值税...

  • 全面营改增后,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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