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公司自建厂房,为什么购入工程物资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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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从时间段来分析:
自2016年5月1号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公司自建厂房购入工程物资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
2016年5月1日前,公司自建厂房购入工程物资的增值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为自建的厂房属于不动产,所以不得抵扣,不动产在建工程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若此工程物资是用于动产的就可以抵扣。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
生产型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租赁(厂房、车间)的出租业务,将被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以往在购置或自建不动产时,其进项税额通常不能进行抵扣。然而,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相关的进项税额将被纳入抵扣范围。通过这一改革,生产...
一、2016营改增自建厂房进项税能抵扣。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5号公告《关于发布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
为了计税需要,从税收的角度将其视同销售。举例分析: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水泥一批(成本8万元,计税价格10万元)用于自建工程。该批自产水泥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自有产品的内部转移,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形,不需要确认收入,按成本确认库存商品减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