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计入管理费用的,那今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加计扣除吗

是计入管理费用的,那今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加计扣除吗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同时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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