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

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
  • 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有增值税业务并需要申报的,分支机构也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
    就凭总机构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和分支机构的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了。
  • 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有增值税业务并需要申报的,分支机构也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就凭总机构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和分支机构的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了。

  •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纳税人需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分支机构则需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若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可不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计算...

  • 需要。汇总批文通常会有一句话,今后你公司在某某区域内新设或变更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须汇总申报增值税,统一领用发票的,应报某某税务局批准。且实际执行当中,也需要税务局给你在系统中维护信息。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是否要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及第十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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