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上的利润损益表上的利润总额与总额不一致

关于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上的利润损益表上的利润总额与总额不一致
  • 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税后净利

    故:纳税调增或调减只影响应交企业所得税,从而影响税后净利,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故无需进行账务调整。
  • 不用调整你的账务的。

    所得税汇算的调整事项,不用任何调整分录的。
  • 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申报时,填报的利润总额“累计金额”是冲减了第一季度亏损后的利润总额。

  • 根据《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实际利润额=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未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利润总额”本期金额填9万元,第一季度为31万元上期已申报,故累计金额不需填列,表格自动填列为4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则本期按9万元申...

  • 由于会计利润与税务利润的核算方法存在差异,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即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无论是调高还是调低,这种调整并不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而是与损益表有关。在进行所得税调整时,涉及到利润调整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这两个会...

  • 所得税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不等于申报表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所得税申报表里的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 主表是指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所得税=会计报表的净利润 追问:那就是说(盈利额或亏损额)一栏是按利润表的净利润(即税后扣除)填写的是吗?回答:我说不得你是这样理解的?所得税申报表哪一栏?追问:是附表四盈利额或亏损额所填写的数据是换利润表填写吗?还是怎么填写?请老师指点明细.回答: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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