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免征增值税,进项发票还能抵扣留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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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不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增值税。(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政策依据】《关于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无需缴纳增值税。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可以。一般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详细解释如下:首先,要明确一点,关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支持企业发展。
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