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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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一、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二、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三、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位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四、实行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土地增值税(3张)(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 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 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如下:(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
土地增值税特点如下: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一、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 土地增值税主要针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即计税依据是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增值额。这一特点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因为土地增值税只在土地价值上升时产生,有效避免了因土地资源的自然差异造成的税收不公。二、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土地增值税通常采用累进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2、征税面比较广;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5、实行按次征收,其纳税时间、缴纳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而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
土地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四个显著特点。首先,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这意味着,征税对象的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不同。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面比较广。在我国境内,凡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