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境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缴税问题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需要缴纳的税金主要是营业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这属于该香港公司在大陆取得的应税收入,你公司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分别到国地税机关进行申报,营业税按照服务业税目走,税率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到国税局申报,税率为10%,基数均为该笔收入全额。
2.如果超过3万美元的话,还必须国地税机关分别开具支付服务贸易付汇证明。
3.付款后,你公司应取得香港公司的发票或者类似凭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依据。
4.具体办理步骤请咨询当地国地税机关。
PS:
1.大陆和香港虽然是一个国家,但是是不同税制的,香港是单独的税制的,所以 大陆和香港签订了税收安排(因为香港是属于 的,所以签订的叫税收安排, 和别的国家签的叫协议),如果要享受税收安排的话,也就是证明他在香港交企业所得税而不在大陆交,让他拿香港居民税收证明等过来,就可以不用交,否则,该香港公司还是要将该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你还是要承担扣缴义务。
2.这个税是香港公司交的,跟你没关系,他该交多少,你就扣多少,你就告诉他是税务局要交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在香港我不知道,他们本地应该会操作吧
国内的话,你要拿了合同去税务局针对你这一笔付款核定利润率,然后代替境外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补充:国内要代缴是因为这笔收入发生在国内
是否可以扣除,这个你就要和供应商沟通了 - 1.该笔业务在3万美元(等额换算)以下,可直接到银行付汇,不需要开具《税务证明》,不开税务证明不代表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该代扣的税款,还是要到对应的国税、地税办税大厅办理的,需要填写《 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该笔业务如果在3万美元以上,需要开具《税务证明》,您需要填写《 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到对应的国税、地税国际税务科(或者:非居民税源管理科)办理
3.从您的表述来看,香港的咨询服务费,属于劳务发生在境外(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是把香港作为地区来看),不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但需要代扣营业税
4.香港的企业所得税实行 地域管辖权,对来源于大陆的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比如付汇100元,缴纳营业税5元,你向境外付汇不得高于95元。
1.需要缴纳的税金主要是营业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这属于该香港公司在大陆取得的应税收入,你公司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分别到国地税机关进行申报,营业税按照服务业税目走,税率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到国税局申报,税率为10%,基数均为该笔收入全额。2.如果超过3万美元的话,还必须国地税机关分别开具...
支付境外服务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附加费。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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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