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到境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税吗?

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到境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税吗?
  •   需要缴税。
      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这是指营改增以前的企业而言的)。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六条。
      1、 第六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需要缴税,应该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这是指营改增以前的企业而言的)
    参考:(第六页)属人原则和来源地原则
  • 首先你要确定提供的是劳务还是服务,劳务是否缴纳增值税依据是根据劳务发生地为依据,通俗说就是境内企业在境内提供劳务,一定缴纳增值税,税率13%。如果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发生在境外的劳务,因为劳务发生地不在境内,因此不交我国的增值税而现代服务,税率6%,与劳务13%完全不是一回事。而服务与劳务的规定也不同,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依据是购买方与销售方一方在境内,还有特殊规定,比如完全境外之类的,自己查一下。在额外补充一点,既然劳务是依据发生地来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那么境外企业在境内提供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就涉及到代扣代缴,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关于劳务已经详细回答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 2、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综上所述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提供服务发生在境外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境外盈利可否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 可以,也是必须的.根据汇算申报表填报说明,第29行"境外所得应百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 境外度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知A108000...

  • 对于境外提供应税服务且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情况,应由境内代理或接受方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对于第十七条所述计算公式,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而未设境内经营机构时,应扣缴税额由接受方计算得出。

  •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缴纳的17%的增值税,不属于现代服务业,既然没有与该劳务或服务对应的销项,当然不能作进项抵扣了。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进项税与销项税是有链条关系的,如果该链条不能连续,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如你单位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这方面的业务,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单...

  • 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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