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现房,收取部分款项,会计账务处理,增值税纳税时间确定?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4月份收到30万时入“预收账款”,这30万先开具“房地产预收款”发票给客户,4月份申报时按3%预交增值税=30/(1+9%)*3%=0.83万元,填写增值税申报附表(四)申报预交。5月份收到尾款70万后,交房,给客户开具 100万的不动产发票(原先开的30万预收款发票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建议最好收回),5月份申报时,计算出销项税=(100万-可以扣除的土地款)/(1+9%)*9%,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原已预交的增值税。同时,按100万-销项税之后的金额确认收入。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4月份收到30万时入“预收账款”,这30万先开具“房地产预收款”发票给客户,4月份申报时按3%预交增值税=30/(1+9%)*3%=0.83万元,填写增值税申报附表(四)申报预交。5月份收到尾款70万后,交房,给客户开具 100万的不动产发票(原先开的30万预收款发票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建议最好收回...
开发商现房销售的规定如下: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
一般房地产会计都记入预收账款 现房或一次性付款而未付清的销售款项记入应收账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符合工...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