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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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身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 ,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5.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 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
6.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二、扣税凭证问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 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 开具错误的 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之日起,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因客观原因导致除外),不能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5.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的单位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7.汇总开具 ,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8.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三、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四、用于最终消费(负税人)不得抵扣
1.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不得抵扣的计算方法: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适用税率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上述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五、用于简易计征办法和免税项目,不得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六、采用差额征税的,允许扣减的款项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差额征收: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差额计征。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1、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
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
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
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
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
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
税额减免。税额扣除与税项扣除不同,前者从应纳税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税款,后者是从应
纳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因此,在数额相同的情况下,税额抵扣要比税项扣除少缴纳一定
数额的税款。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
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二)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
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
3、检查
(一)检查时应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
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
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
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
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
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
转出。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口诀:“简免夫(福)人”]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1】上述规定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提示2】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另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还包括取得不符合规定抵扣凭证的、取得合法抵扣凭证但未按规定认证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不申请认定的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征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 -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当期发生的,应直接在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在以前纳税期已经抵扣,就应该冲减发现月份的进项税
法律分析: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
法律分析: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有: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3、不可抵扣的其他进项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如下:1、用于简易计税项目;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3、用于集体福利的;4、用于个人消费的;5、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7、购进的贷款服务;8、购进的餐饮服务;9、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10、购进的娱乐服务;11、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