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税法,个人所得税,某高校赵教授因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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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答案】:A 考点:个人所得税的免征 讲解:《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故A选项当选。第2 条第1、4、5...
10000-2000=8000,适用个税率为20%,速算扣除额是375,月应纳个税额为8000*20%-375=1225元,税后工资为10000-1225=8775元.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对稿酬所得个税的计算都是一样的,目前没有在校大学生可以减免个税的规定。计算公式为: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如题,工资才2097:(1)个税法修改前:未超过免征额3500,不用交税,所以个人所得税为0。(2)个税法修改后:未超过免征税额5000,不用缴税,所以个人所得税为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是在扣除医疗、养老...
自2009年7月1日起,西南大学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缴进行了如下规定:1. 新入职员工的首次补发工资和津贴,如果一次性发放并分摊到月度,其金额如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则无需扣缴税款。若超过起征点,将按照相关税法进行计税。2. 退休后重新聘任的人员,其工资性收入目前不纳入工资系统,但仍沿用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