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所得税的公式?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答:一,查账征收:有两种算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此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实际工作中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在实务中,一般按间接法计算月度或季度的计提所得税金额,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暂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按照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作纳税调整,也就是间接法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也就是说,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的公式可简化成:
应纳税额=会计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2,税务机关按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方法核定.
如果采用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则可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结果不一致,税务机关有权按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3,如果税务机关给你核定应纳税额的话,那么企业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预提,也可不预提,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这种情况则不用公式计算了.
4,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则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见下表:
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
交通运输业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实行该办法的有税务机关批准核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税务机关的核定,依据上述公式按月或季计提即可. - 一、查账征收:
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此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
实际工作中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在实务中,一般按间接法计算月度或季度的计提所得税金额,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暂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按照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作纳税调整,也就是间接法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也就是说,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的公式可简化成:
应纳税额=会计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2、税务机关按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方法核定.
如果采用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则可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结果不一致,税务机关有权按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3、如果税务机关给你核定应纳税额的话,那么企业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预提,也可不预提,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这种情况则不用公式计算了.
4、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则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的。
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一般都是按利润的25%缴纳。
会计分录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摘要】
计提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提问】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的。
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一般都是按利润的25%缴纳。
会计分录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回答】 - 核定征收(一般为收入核定征收)季度计提所得税=本季度收入额*核定利润率(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经营范围核定)*25%
查账征收季度计提所得税=本季度账面利润总额*25%
因为所得税为每季度预提,年度汇算清缴,所以季度提税金按账面提就可以了,年度汇算的时候许多项目才要做调整 - 查账征收:利润*税率
核定征收:分3种,有核定收入、核定成本、核定费用,看你核定的是什么,应纳税额=相应的金额*核定征收率 ,所得税=应纳税额*税率 - 查账征收是根据你的利润总额加上或减去一些调整项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所得税税率计算出所得税 .
核定征收是税务局核定一个利润率,计算所得税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
举例说明:
某企业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40-10)*33%=13.2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33%=8.25万元;
计提所得税金额公式具体如下: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
(一)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二)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在实务中,一般按间接法计算月度或季度的计提所得税金额,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暂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按照财务会计...
计提所得税的具体步骤如下: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年度内进行账务处理时,不需要考虑汇算清缴的各项因素。计算所得税的公式为:企业所得税 =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25%(适用税率)。如果企业在年度结束时累计亏损,应当首先用亏损来弥补。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 - 待弥补亏损)× ...
如果单位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那么应缴纳的所得税将根据收入总额来计算。具体的计算公式是:应交所得税 = 收入总额 × 税务核定固定比例 × 所得税税率。在这里,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是根据税务局对你的单位所核定的比例。而如果单位采用查帐征收的方式,应缴纳的所得税则是根据利润总额来计算的。其计算公...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年内账务处理时,无需考虑汇算清缴的各种因素,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使用公式: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5%(适用税率)。如果企业在上一年度累计出现了亏损,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先用这部分亏损来抵消一部分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