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再说,营改增前的不动产,怎么取得进项税啊?取得了也是假的。 - 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称36 号文件)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四)进项税额”部分第1 条明确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收捐赠、接收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 年抵扣的规定。
税法规定的不动产范围包含:
1、建筑物(房屋+构筑物),
2、土地及建筑物上的其他附着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
营改增前,不动产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称36 号文件)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四)进项税额”部分第1 条明确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 ,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5.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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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的老项目营改增以后完工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的,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适用税率11%计税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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