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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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
免、抵、退税是将退税和征税结合一起计算的,需要通过应纳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等分项目的计算,才能计算出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是将退税和征税结合一起计算的,需要通过应纳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等分项目的计算,才能计算出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应填写:上月应退税额。也就是第26栏“应退税额”的上月应退税金额。
(1)要明确,这个数据是给生产企业保留的,实行免退税的外贸企业不填退税额。(2)两个数据应该是相一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手工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
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应该填写:上月应退税额。也就是第26栏"应退税额"的上月应退税金额。
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附表二18行单独反映这个数据。“出口退税”就是指15行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因此这些行次的设立,是基于增值税计算的原理设置的没有问题。如果企业在本月计算退税以后,就不干了,注销了,税务机关会进行相关税种的清算的,该征的会补征,该退的会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