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酬是否属扣个人所得税范围?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
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第四条,第十一项讲学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40% -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学院外聘校外专职教师若已在原单位缴纳社保,或者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保的,签订劳务合同后,可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若未签订劳务合同,则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在职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自当月起,由学院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所有教师的薪酬所得均符合税务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学校发放的课酬确实应该视为劳务报酬,需要按照相关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学校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有责任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执行。如果不这样处理,学校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实际上,税法对个人收入的征税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偶然所得和储蓄存款利息等都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因此,你的课...
高校在处理外聘教师的课酬时,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来计算并代扣代缴税款。具体而言,每次课酬收入应被视为一个纳税单位。如果每月的课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额-800元)*20%。如果收入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额*(1-20%...
是 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第四条,第十一项讲学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40
高校在支付外聘教师的课酬时,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具体而言,每个月外聘教师所获得的课酬将被视为一次收入。根据现行税法,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每次收入额-800元) * 20%。而对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情况,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