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的会计证能在青岛审吗

烟台的会计证能在青岛审吗
  •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 回答这个问题:
      不可以,会计证不再年检,而是完成继续教育,也就是必须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的财政局完成继续教育才意味年审了。
  • 一、首先说明,所谓的会计证年审指的就是会计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持烟台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只能在烟台市规定的培训机构或继续教育网站或允许的其他形式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当然如果选择在网络继续教育的话,只要能上网在青岛也可以进行)

    二、依据鲁财会[2006]23号文《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1、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2、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分为培训和自学两类,以培训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形式有:
    (1)经财政部门登记公告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培训(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2)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公告的网络远程会计培训机构实施的会计相关知识培训。
    (3)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举办的其他形式培训。
    3、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1)年度内完成一项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2)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3)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4)参加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奖项者。
    4、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由继续教育机构统一代为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符合第十一条所列情形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 ,持证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 或由持证人员本人凭有关证书、刊物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经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在本省内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持培训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证明向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 如果没有转移过的话,就无法审的,只有到办理地去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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