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同时带安装业务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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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某生产商销售一台发电机组,价格500万元,同时代客户安装,在货物价格外收取安装费10万元。由于该货物的销售同安装业务同时发生,该安装业务属于营业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这种行为就是混合销售行为。
我们在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货物,不涉及非应税劳务,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货物和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所以,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按照锅炉的销售额计算交纳增值税,安装劳务按照营业税条例的规定依照3%的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 - 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同时带安装业务,会计处理:
先发出锅炉: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安装并交付使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同时带安装业务,会计处理:先发出锅炉: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安装并交付使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
如果这个公司仅仅是提供锅炉安装的服务,那么就是营业税纳税人。但是如果这个公司自己也生产锅炉,那就要分两种情况了。1、销售自己生产的锅炉,并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这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销售锅炉的收入及安装的收入都交增值税 2、销售自己生产的锅炉,同时也经营安装服务,但不是针对一个客户,则销...
开安装费就行了,税率相同。
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额是一种简易征收的标准,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
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假定该公司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增值税税率和进项税率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