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土地增值税的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和其他税收一样,每日按照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 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通知》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 偶然瞄到这个问题,无语。自己去看国税函[2010]220号:
八、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 土地的增,值,税我司可以帮你,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
《征管法》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明确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8.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
企业未缴税款滞纳金的规定是: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滞纳金的缴纳中,如果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一、企业如果未缴税款滞纳金的规定是什么?对于企业来...
4.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追缴已抵扣税款,不属于未按期限缴纳税款情形,不加收滞纳金。5. 其他情形。如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补缴税款,按年计算加收利息;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税务问题复杂多变,处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