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府能否制定税收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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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地方税收规章的主要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规章,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并且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供参考!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规章,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并且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供参考!
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制定。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民族自治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在不与国家的税收法律...
没有授权,地方政府无权制定税收规章。如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 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但是,在实际税收立法上,这一项规定没能实现。国发[1993]第85号文件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几乎所有地方税种的税法乃至实施细则均由中央...
税收规章权限范围的说法如下:1、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2、国务院行政法规对税收事项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收规章。3、税务机关有权制定不属于税务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项。4、税务规章的制定出现越权行为,地方政府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