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数量和单价吗

开具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数量和单价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单价和数量。单价和数量不属于必填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单价和数量。单价和数量不属于必填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需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回答】
    您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提问】
    是的【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望我的回复能给到您帮助对您有用哦,祝您这边后续处理顺利。【回答】
  • 服务费要写数量和单价。规格型号不用写。
  • 要写的。数量就是:1,单位就是“次”、“宗”等。
  • 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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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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