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增值税的计算问题,求解答。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题中所述“不含税公允价3000万元”,即所谓视同销售行为(将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投资)的销售额,据此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0万元×17%=510万元。
- A企业将生产的产品对外投资,属于视同销售业务的一种,应该以该对外投资确认的不含税公允价3000万元为基数计算销项税额,=3000000*17%=510000
- 3000万 X 17%
(1) 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 000元,增值税额25500元。答:已经说明增值税为 25500元 进项税额 (2) 购进化工原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3 400元。答: 取得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 税法规定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3) 支付生产用煤价款,取得增值税...
进项税额=4000*7%=280元 所以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3600-3400-154-280=9766元 希望能帮到你
1、当月实际要交的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2、如果你的产品加工成成品没有损耗和你当月购入和销售的数量一致的话,那就是:(90/1.17*0.17-60/1.13*0.13)/(90/1.17)=8.03
应纳增值税是754717*6%=45283.02元。
关税组成计税价格 40+20=60万元 进口关税60*15%=9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 进口增值税69*17%=11.73万元 销项税80*17%=13.6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3.6-11.73=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