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怎么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第一种情况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
根据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如果能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的,到时候是可以正常做税前扣除处理的,否则,就不能扣除了。
第二种情况是在汇算清缴后取得有效凭证。
根据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简单地说,如果您在五年内能够取得有效凭证的,该项支出是可以追补到项目发生年度扣除的;且如果有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也是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或申请退税的
如果在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但是后期可以取得发票的情况,可以暂时做纳税调增,取得发票后,在第二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减。这样就不损失了。也可以和汇算清缴的鉴证人员讲清楚,约定后期补充发票。本次也可以不调整。但是如果后期没有如期补充发票,将来会有纳税风险。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
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若企业未能取得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发票,是否能够进行税前扣除?答案是不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可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然而,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
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则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如果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有效凭证,则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的要求,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未取得发票,提供方没有申报所得额完税,那么,此项业务不允许税前扣除。
成本费用类支付无法取得有效凭证,即发票,虽然凭借合同、送货单、入库单等等可以据实入账,但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没有发票,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则相应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正面回答将成本调减处理。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的以后再取得发票不能再税前扣除,成为永久性差异,如果想扣除,那么在做汇算清缴时就要和税局申请专项报告,税局同意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二、分析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