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盈利学校收入免企业所得税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五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 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在 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新税法下,不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判断,而财税〔2009〕122号文件中并未将学费作为免税收入。
民办学校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在于民办学校应属于非营利组织且收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八十四条的内容规定,非营利组织的确认要求同时符合对应的条件,如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以及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
具体而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若符合相关条件,其收入中用于学校教育的费用可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类学校通常会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教育设施的维护、教师薪酬以及教学资源的采购等,以确保教育质量。相比之下,营利性民办学校则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营利性民办学校主要以盈利为目标,其收入除用于教育...
关于民办学校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税务机关认为应对民办学校征收企业所得税;而该校坚持认为,社会办学属于当前应当扶持的事业,《社会力量办学暂行条例》规定学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盈利所得也只能用于学校的再投资发展,不分配,因此应免征企业所得税。请问,对民办学校是否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 山...
根据上述规定,新税法下,不论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判断...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1、财政拨款;2、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