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分支机构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所得说的分支机构是不是指公司注册地在一个地方,然后在另外一个地方修房子卖?要是这样的话,就需要在你开发房地产的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总额=(1500+500+200)*25%=2200*25%=550万元
A国所得税免抵限额=550*500/2200=125万元(其在A国已纳税额=400*40%+100*20%=180万元)
B国所得税免抵税限额=550*200/2200=50万元 ( 其在B国免税额=200*30%=60万元视同已交税)
国内外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550-125-50=375万元。
未进行独立会计的分支机构通常由总部财务统一管理,国家税收由总部合并报表汇总,增值税预征;营业税按分公司所在地政策缴纳。分公司需要申报的税收包括营业税、教育附加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汽车和船舶税。以上是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如何纳税申报的相关内容。公司成立分公司后...
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本行填...
第六条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第七条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1)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2)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3)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