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产损失申报需要税务部门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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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
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当然要的,否则不允许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申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损失在税前得到合理扣除。首先,了解申报时限至关重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规定程序和要求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具体申报形式分为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两种。清单申报主要涉及《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扣除情况表》,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包括:1. 申报期限:纳税人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办理税款结清手续。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申报的,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申报。2. 财产损失申报: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会计处理...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及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填报纳税申报表附表,有关会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关键环节。一张名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的申报表,对于企业来说不可或缺。许多财务人员在完成汇算清缴时可能忽略了这张表格的填写,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年度内发生资产损失的企业。本文章将详细介绍资产损失的概念,以及它们如何分类,并提供填...
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参照你所在省的具体要求进行进行处理。因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9〕255号 第三条: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具体划分除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