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增值税申报表应怎么填

我是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增值税申报表应怎么填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附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填写免税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写其他栏次。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

    扩展资料:
    三《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
    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销售免税货物,增值税申报与会计处理不尽相同。
    会计处理方面,为了反映其实现增值税(免税优惠情况),按征税货物一样进行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反映,月末将应纳税额转入“补贴收入”后结转利润。
    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附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填写免税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写其他栏次。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是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填写方法如下: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第5列“期末余额”:所列公式填写。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二、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

    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在没有认定增税A类企业之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使用米黄色申报表。

    四、纳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处领取新表。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征管处。

    附件: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件的填表说明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

    三、《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附件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表的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三个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专用 项税额合计数、普通 项税额合计数、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务劳的税额三者之和。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销项税额”的合计数等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收购凭证进项税额合计数、运输发票进项税额合计数三者之和。

    3.《发票领用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税额”栏专用发票小计数应分别等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税额”栏的合计数。《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销售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销售额”栏与“税额”栏的合计数之和,同时《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中“本期开具”项目“税额”栏普通发票小计数应等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税额”栏的合计数。

    二、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线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4.本表“本期进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栏,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

    a.“免税农产品”项目,按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b.“运输费用”项目,按照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c.“废旧物资”项目,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d.“6%征收率”项目,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按6%征收率注明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款。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是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免税货物和应税劳务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共同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减不得抵扣项目的是指:1.免税货物用;2.非应税项目用;3.非常损失;4.进货退出及折让;5.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以上项目的填写口径同“本期发生额”一致,如在购进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未填入“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减、免税货物用”栏。

    5.本表“进项税额分摊”的有关栏次,按以下方法填写:

    (1)“本期抵扣额合计⑦”栏即为“本期进项税额⑦”栏合计数。

    (2)“本期允许抵扣94年期初库存已征税款⑧”为经税务机构核定后的税款按照规定的抵扣比例计算出的本期允许抵扣额,或经税务机关批准本期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3)“按销售额比例分摊应抵扣的进项税额⑨”即是将“本期抵扣额合计⑦”和“本期允许抵扣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⑧”合并后按“本期销售税额”中计算出的各种销售类型的销售比例进行分摊。

    6.本表“税款计算”的有关栏次按以下要求填写:

    (1)“上期留抵税额(14)”按上期申报表(16)栏的数字填写。

    (2)“减免项目(17)”要注明减免批文的批号以及以下减免类型:

    a.高新产品开发;b.校办工厂;c.民政福利企业;d.其它企业(含部队工厂)。

    (3)进项税额是分开核算的,在空白栏内单独说明进项税项并计算。

    7.本申报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第二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应连同申报联交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申报的凭证。

    8.由一般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下列资料应在纳税申报时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1.“(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第几页;《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的要求填写。

    《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及《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3.“供货或运输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4.“金额”栏填写不含税的金额,如果含税应先予以分离,再填写此栏目。

    5.“货物入库时间”栏填写货物验收入库的时间。

    6.“付款日期”栏填写企业开出付款凭证并已实际支付货款的日期。
  •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摘要】
    我是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增值税申报表应怎么填【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回答】
    您好。【回答】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附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填写免税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写其他栏次。【回答】
    【回答】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回答】
    三《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回答】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
    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回答】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回答】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 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回答】
    【回答】
  • 在免税销售栏次填销售收入。
  • 辅导期的表与正式一般纳税人一样,主表上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及进货数、销售数都是根据附表自动带出来的。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适用)
    (一) 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本表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二)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 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说明:现第3栏从“增值税稽核系统”中的“稽核结果相符发票表ZZS_JHJG_XF”的数据。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5、第5栏“其中:海关完税凭证”。 填写本月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说明:如果发现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与实据不符合,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协查。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不包括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
    6、第6栏 “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该栏专门反映纳税人因购买免税农产品,按照税法规定依据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取得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填写。
    说明:如果发现稽核相符废旧物资与实据不符合,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协查。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不包括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8、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辅导期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说明:如果发现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与实据不符合,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协查。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不包括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9、第9栏“6%征收率”及第10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10、第11栏“期初已征税款”,填写按照规定比例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初期存货挂帐税额。
    11、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之和。
    (五) 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
    2、第15栏 “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3、第21栏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六) 本表“三、待抵扣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2、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填写本月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3、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末余额数。
    4、第26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出口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5、第27栏(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 (27=28+29+30+31+32+33+34)
    6、第28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 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第29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
    8、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填写。
    9、第31栏货物运输发票,填写当期认证采集的货运发票“运费小计”项数据之和。
    10、第32栏“6%征收率”及第33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七) 本表“四、其他”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项指标,应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相同。“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填写纳税人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说明: 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分别在第30栏和第31栏反映。
    2,关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规范
    (一)在填写申报表主表时,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其他栏次按正常情况填写。 (二)在填写申报表《附表二》时,按下列规范填列: 1.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等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不予填写。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之和。本栏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附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填写免税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写其他栏次。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

  •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中购买蔬菜,再转手销售后你可以免税,直接减免;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中购买除蔬菜以外的农产品(比如米面油、水果),再转手销售后不但没有进行税可抵,还要缴纳百分之13的销项税。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是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

  • 最好将价税分离,即把增值税单独反映出来,这样做尽管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期末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这收入则包含了两类收入一类是您公司的销售农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类是您公司销售免税农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外收入。具体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用于免税的也是需要交增值税的;只要实质上和销售无异,都是需要交税的,比如把销售的货物作为员工福利发放,或是用于在建工程等都是等同于销售,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注意:除非是销售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国税总局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您好,一般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可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月销售额不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不足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适用3%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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