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盈利但未超过30万,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第一季度有盈利,有下面3种情况
1.
去年有未弥补亏损,在今年4.19之前(3月的申报日之前)完成去年的汇算清缴,则第一季度有盈利,也不用交所得税
2.
去年有未弥补亏损,在今年4.19之后(3月的申报日之后)完成去年的汇算清缴,则第一季度有盈利,也是要交所得税
3.
去年没有未弥补亏损,今年无论是在3月的申报日之前或之后完成汇算清缴,则第一季度有盈利,也是要交所得税的
如果是按照季度申报的,只要这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元,普通发票就免增值税和附加税。如果是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也就是按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超过30万全额征税,不按每月算的,一般纳税人才是按月申报计算,就比如你1月销售收入20万,但是2月和3月你只销售了9万,季度加起来29万...
去年有未弥补亏损,在今年4.19之前(3月的申报日之前)完成去年的汇算清缴,则第一季度有盈利,也不用交所得税 2.去年有未弥补亏损,在今年4.19之后(3月的申报日之后)完成去年的汇算清缴,则第一季度有盈利,也是要交所得税 3.去年没有未弥补亏损,今年无论是在3月的申报日之前或之后完成汇算...
第四季度按3%的征收率全额征税。根据纳税政策查询显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或者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季度超过30万的,按3%的征收率全额征税。因此一季度不需缴纳增值税,第四季度按3%的征收率全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月未超过10万,季度开票未超过30万,属于免税政策范围,超过此范围均需纳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
含税额300000/(1+3%税率)≈295000<30万,不用交税,但若已开具普通发票缴纳过税款,而实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退税。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30万以下都不交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