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服务规范2.2版什么时候施行
- 国家税务总局从 2015 年3月1日起推行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 版本(以下简称(《规范》2.0版),通过规范9大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办税流程,做到了全国纳税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纳税服务走向统一、规范和文明。 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规范》2.0版,是税务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依法 治税、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成果,有利于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规范》2.0版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涵盖纳税人依申请和税务部门依职权的服务事项,具体包括9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服务规范。9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类包括概述和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标注省市县、国地税服务事项,最后用“附表”简明概括该类服务规范的 主要内容。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规范》2.0 ...
- 今年7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
”四、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税务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签署后,依次送交纳税服务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审查。”将第二款修改为:“送审稿内容涉及征管业务及其工作流程的,应当于送交审查前会签征管科技部门;涉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的,应当于送交审查前会签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未按规定...
一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优化契税纳税服务,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根据《 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等相关规定,...
规范》1.0版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为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要求,对《规范》1.0版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和提升优化,最终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