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前列支和税后列支,分别包括哪些费用?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可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
企业坏账准的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研究开发费用。纳税人发生的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不论可否形成无形资产,不需要资本化。盈利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的,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
(16)其他扣除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补充:
(一)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
、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
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
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 1、税前列支与税后列支的区别
税前列支指的是可以在所得税之前列支,即利润总额中是扣除了该费用以后再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后列支是指在所得税之后列支,即利润总额中不得扣除该费用计算应交所得税。后者计算的所得税高于前者。
2、税前扣除项目范围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可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
企业坏账准的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研究开发费用。纳税人发生的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不论可否形成无形资产,不需要资本化。盈利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的,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
(16)其他扣除项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3、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只允许税后列支)
(1)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
(9)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0)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进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
以上情况,在会计计算利润时可以扣除,但是在税法中的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是不得扣除的。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补充
(1)贿赂等非法支出;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3)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4)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税前列支指的是可以在所得税之前列支,即利润总额中是扣除了该费用以后再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后列支是指在所得税之后列支,即利润总额中不得扣除该费用计算应交所得税。后者计算的所得税高于前者。2、税前扣除项目范围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税前列支与税后列支是企业所得税中两种不同的扣除方式。税前列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项目。税后列支,即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剩余部分再进行扣除的费用项目。税前列支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借款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
所谓“税前列支”就是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开支,税前扣除的。所谓“税后列支”就是指:与上面正好相反,不以有开支的费用等,但如果支出了,在年底税务“汇算清缴”时,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的,当然企业在申报时,也可自行调整的。
1、“税前列支”是指企业所得税按照税法准予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税后列支是指超过税法准予标准外的额度。企业每年会计期间终了四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由于会计法和税法存在了某些方面的差异,会计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认定口径不相同。2、“税后列支”...
税前列支,是指扣除之后再计算交纳所得税;税后列支,是指计算交纳所得税后再扣除。这个当然是税前列支合算了,那样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额。举个例子,企业利润是10000元,适用25%的所得税率,其中一项费用为1000元。如果这项费用在税前列支,企业应交的所得税为:10000×25%=2500元 如果此项费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