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预收物业管理费如何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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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物业公司普遍存在向业主预收物业管理费(预收3个月、半年等)的情况,请问按照新营业税政策物业公司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十二条第一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根据上述规定,确认物业服务收入应该是在提供应税劳务并收款的第8天。如果是已收讫(预收款),那就应该是在提供劳务的当期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也就是说,物业公司预收物业管理费就应该立即缴纳营业税,否则存在涉税风险。
预收物业费营业税如果是已收讫(预收款),是在提供劳务的当期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如果在收取时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果在收取时未开具发票的,在未提供物业服务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一次性收款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应在每月提供物业服务后确...
1. 当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银行存款 60,000元 - 贷记:预收账款--物业管理费(税后) 53,398.06元(假设税率为3%)-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4,854.37元(本月收入)-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47.57元 2. 对于后续月份,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预收账款...
按照会计的收入成本匹配原则,应该是按月交税 ,虽然一次收一年的物业费,但服务是按月提供的,成本逐月支出,每月的收入对应每月的成本费用。但是如果一次性开了 ,按照税务局计税法,是要当月交税的。
一般情形下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期限由合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最多只能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物业公司按年预收的物业费可以先记入预收账款,再按月确认收入。1、物业公司按年收的物业费,收取时:借:现金 贷:预收账款 2、然后,每月根据收费所属月份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税务局一般是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纳税。所以物业公司通常只开收据,或者等到年底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