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对适用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有何要求?

全面营改增后,对适用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有何要求?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 开具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 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 开具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 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

  • 1. 金融商品转让: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买卖活动。纳税人可从卖出价中扣除买入价,仅就差额部分缴纳税款。2. 经纪代理服务:涉及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纳税人可从销售额中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仅就差额部分征税。3. 融资租赁...

  • 营改增后,可以差额征税的项目主要包括: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试点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等。差额征税是一种计税方法,具体来说,差额征税是以纳税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收取...

  • 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5月1日纳入营改增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全覆盖,营业税完成历史使命,毅然离去,但新的营改增政策几乎全部平移了原营业税的差额征税政策和减免税政策,可以说营业税已去,差额征税的立法精神仍存。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改增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

  • 营改增后涉及差额征税的总体范围: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航空运输企业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7、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