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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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甲供材料”即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给工程承接方(乙方),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行为。“甲供材料”一般为大宗材料,如罗纹钢、管材以及水泥等。“甲供材料”,对于乙方而言,可以减少材料资金占用;对于甲方而言,材料质量能保证。由于“甲供材料”的发票是开具给甲方而不是建筑公司的,按照“营改增”政策,建筑公司是无法抵扣这部分材料的进项税额。其实,只要我们换一种思维,按照增值税的有关法规是完全可以抵扣的,下面用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假设天王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承建绿林化工厂一栋办公厅大楼。为了保证楼房质量,绿林化工厂准备采用“甲供材料”,其罗纹钢、水泥分别从武钢、华新水泥公司购买,价税合计117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17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1.1万元,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1.1万元。
实行“甲供材料”,由于采购方为绿林化工厂,销售方开具发票的购买单位为绿林化工厂,按照“营改增”政策,天王建筑公司从事办公大楼建筑,使用“甲供材料”生产建筑产品,属混业经营,其货物按17%征收增值税,由于抵扣发票开具的单位为绿林化工厂,天王建筑公司无法认证抵扣,需要格外缴纳增值税171.1万元。
其实,天王建筑公司和绿林化工厂可以换一种思维,变“甲供材料”为代购货物就可化解上述困境。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026号)第五条规定,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二、操作办法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绿林化工厂将“甲供材料”改变为代购货物,即为天王建筑公司代购罗纹钢、水泥,并且只要达到上述三个条件,绿林化工厂的代购货物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天王建筑公司取得了货物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达到抵扣要求。与此同时,天王建筑公司的“票流”、“物流”、“资金流”真实,就能抵扣进项税171.1万元。此外,为了减轻天王建筑公司的资金压力,绿林化工厂可以预付一定建筑工程款,作为天王建筑公司采购罗纹钢、水泥、运费等支出。
总之,将“甲供材料”转变为代购材料,天王建筑公司就可以抵扣罗纹钢、水泥及运费等进项税,“甲供材料”不能抵扣就是个伪命题。 - 甲供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甲供材是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或业主自行采购,并将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动力交给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
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发票开具分两种情况
1.甲供材总额法的发票开具
施工企业必须将甲供材部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而甲供材部分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或销售额或收入.因此,施工方应按含甲供材金额全额向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或发包方依法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业主或发包方依法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情况下).
同时,业主或发包方就甲供材部分按照采购价(1+10%)作为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的依据,向业主或发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方选择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
2.甲供材差额法的发票开具
由于建设方或业主或发包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同时,甲供材部分没有计入施工企业的产值或销售额或收.
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服务业 时,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额向业主或发包方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方选择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 - 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四类。
开支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要真实合法,是可以作为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一般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销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有一些特殊的普通发票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现在有很多助力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信贷平台,记得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额度高利率低,据了解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大品牌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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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甲供材是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或业主自行采购,并将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动力交给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发票开具分两种情况1.甲供材总额法的发票开具施工企业必须将甲供材部分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
由于“甲供材料”的发票是开具给甲方而不是建筑公司的,按照“营改增”政策,建筑公司是无法抵扣这部分材料的进项税额。其实,只要我们换一种思维,按照增值税的有关法规是完全可以抵扣的,下面用具体案例分析。例如:假设天王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承建绿林化工厂一栋办公厅大楼。为了保证楼房质量,绿林...
在税法中,甲供材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由于甲供材是由甲方提供,因此在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需要考虑到这些材料的采购成本和相应的税额抵扣问题。甲方在采购这些材料时,如果能够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税额抵扣。此外,甲供材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计税依据和应税收入...
公司自建厂房,公司购买的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建厂房XX材料”,其购进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按照财税2016第36号文件规定,只能首次抵扣60%,次年抵扣40%。
财税36号文件规定甲供材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并没有说不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法。所以甲供材项目甲方采购材料,选择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应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法的,不能抵扣,应该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