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配的客体是c、v、m的哪一个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c、v、m的哪一个
  • 分配活动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因此,财政分配不仅有主体,而且还有客体,否则财政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不成其为分配。财政分配的对象或财政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
    社会总产品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的总和,是国家满足其实现职能的公共需要的基本收入来源。社会总产品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和企业里进行初次分配,因为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起点和基础,只有企业能够生产和提供社会产品,所以在企业进行初次分配中,首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补偿生产资料的耗费(相当于C的部分)和以工资形式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相当于V的部分),然后剩下的企业纯收入(盈利相当于M的部分),成为财政收入分配的主要对象。
  •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M是财政分配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分配的主要来源,但也有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C和V。M是指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
    分配活动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因此,财政分配不仅有主体,而且还有客体,否则财政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不成其为分配。财政分配的对象或财政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
    C是固定成本,C包括产品生产所消耗的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价值和折旧; v为劳动者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中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部分,即以工资形式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m为劳动者在劳动消耗所创造的价值中,归社会支配的部分,即税金、利润等。

    扩展资料:
    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这种需要属于社会公共需要。
    所谓社会公共需要,是指向社会提供公共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权利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具有四个特征:
    第一,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
    第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不具有排他性;
    第三,社会成员享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需付出代价或只需付出少量的费用;
    第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来源只能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
    财政分配除具有满足国家实现职能资金需要的作用外,还有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它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分配形式一样,处于生产与消费、生产与交换的中介地位,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都有直接的调节作用。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财政分配性质不同,调节的力度与广度并不完全一样。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中,生产是私人的事情,生产性积累基本上不是国家的职能,因此财政分配所能调节的面就窄,力度也弱。
    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生产不再是私人的事,绝大部分已成为社会共同事务,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对经济的调节力度和广度也随之增强和扩大。调节生产发展的规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分配
  • M是财政分配的客体。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M是财政分配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分配的主要来源,但也有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C和V。M是指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
    社会总产品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和企业里进行初次分配,因为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起点和基础,只有企业能够生产和提供社会产品,所以在企业进行初次分配中,首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补偿生产资料的耗费(相当于C的部分)和以工资形式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相当于V的部分),然后剩下的企业纯收入(盈利相当于M的部分),成为财政收入分配的主要对象。

    扩展资料
    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中,政府成为分配的第二主体,承担着初次分配后的再分配任务,当然再次分配要注重分配过程中效率与公平。再分配的原因是由于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因为权利拥有者也是利益的占有者,所以再次分配会保护劳动者群体。
    为了更高的生产效率,所以一定的差别是有作用的,因为它真正将劳动与社会评价相联系。最终是为了让劳动追逐技术,在与社会评价联系中让货币让位给劳动主动权,才能实现再次分配的对于初次分配的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价值
  •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M是财政分配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分配的主要来源,但也有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C和V。M是指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

    C是固定成本,C包括产品生产所消耗的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价值和折旧; v为劳动者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中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部分,即以工资形式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m为劳动者在劳动消耗所创造的价值中,归社会支配的部分,即税金、利润等
  •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M是财政分配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分配的主要来源,但也有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C和V。M是指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分配活动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因此,财政分配不仅有主体,...

  • 财政分配是指政府在财政资金方面所进行的分配,其客体主要是指财政资金的流向和分配。在财政分配中,政府需要根据各种因素和需求,将财政资金分配给各个领域和主体,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具体来说,财政分配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支出:政府支出是财政分配的重要组成部...

  • 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M,不能课及C(生产资料)和V(劳动者报酬)部分;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

  • A. 财政的主体 B. 财政的客体 C. 财政的目的 D. 财政的形式 财政概念: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 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以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基本要素: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或 国民收入:再分...

  • 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 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M,不能课及C(生产资料)和V(劳动者报酬)部分; 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所谓有权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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