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增值税如何税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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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合并企业在被合并时,还有留抵税额(也就是没抵完的进项税)的,经该企业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后,可以转入合并企业继续抵扣。
被合并企业在被合并时,还有留抵税额(也就是没抵完的进项税)的,经该企业主管国税机关核实后,可以转入合并企业继续抵扣。
企业吸收合并时,是否需要进行税务清算,关键在于合并后的企业是否还会独立核算。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不再独立核算,意味着企业性质发生变化,此时需要进行税务清算,尤其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反,如果合并后的企业仍保持独立核算,就不需要进行税务清算。当对方公司提出要求进行清算时,企业可以在财务层面进行结账处...
1、吸收合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增值税: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方转移其实物资产,可以享受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337376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主要内容: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
B企业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移到C企业,B企业注销是一种吸收合并行为,这一行为应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如果B企业将其全部资产、转让给C企业,以换取C企业股权和非股权支付,B企业并不注销,则是C...
那么,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货物转移到吸收合并企业或新设企业时,应执行"国税函[2002]420号"文中规定:"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货物转移不征收增值税."被合并企业的货物不作视同销售处理,自然也不应向合并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合并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结转到合并后的企业继续抵扣,当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