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怎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怎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一、正面回答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企业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流程分为三部分:分支机构分摊预缴、总机构就地预缴和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首先,分支机构的税款分摊预缴是根据上年度各分支的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资产使用权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进行计算。总机构在每季度末的10日...

  •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答:1.基本原则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

  • 对于总机构的预缴、汇算补缴和查补税款(同样包括滞纳金和罚款),总机构需合并办理就地缴库。中央分配60%,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暂列中央收入20%,总机构所在地则占20%。缴款书预算科目同样填写对应的1010441、1010442和1010450下的科目,"级次"栏则依据分配比例填写为"中央60%、中央20%(待分配)、地方...

  • 就地预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需按季度或月度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和预缴所得税,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汇总清算:年度终了后,根据统一计算的年度所得税额,抵减预缴税款后进行调整。财政调库:中央国库会定期根据规定的系数调整缴入的跨省市总分机构所得税待分配收入至地方国库。2. 适用范围:居民企业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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