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已认证发票报税时未留抵怎么办?

上月已认证发票报税时未留抵怎么办?
  • 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上个月认证31份发票,报税时,只填写了29份。这样:
    (1)如果你的31份都认证成功,并且所填写的金额和税额都是正确的,只是份数填写错误,那么,可以去税务机关的窗口申请更正;
    (2)如果你认证了31份发票,但是,认证系统上只有29份,所填写的金额和税额都是认证的29份的合计,那么,这种情况下,只是还有2份发票没有认证,找出来重新认证在本月申报即可。
    2、如果上个月认证31份发票正确,报税时只填写了29份,金额和税额都是正确的,但是留抵栏没有填写。这种情况一般没有关系,留底栏本来就不需要手工录入,而是系统自动生成数据。你可以再复查确认一下即可。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 (1)如果你的31份都认证成功,并且所填写的金额和税额都是正确的,只是份数填写错误,那么,可以去税务机关的窗口申请更正;(2)如果你认证了31份发票,但是,认证系统上只有29份,所填写的金额和税额都是认证的29份的合计,那么,这种情况下,只是还有2份发票没有认证,找出来重新认证在本月申报即可...

  • 一、按开具日期始180天期限内办理认证,二、认证次月报税时申报抵扣。根据国税发[2003]17号规定:“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认证后的 不可以主动留抵(...

  • 亲亲,您好。已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未抵扣,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导致有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以后月份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

  • 有期末留抵我们不用填的,报表自动计算生成的,上月的上期留抵的金额会在主表13栏体现的,本月有期末留抵会在20栏体现。希望能帮到您!

  •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5、交税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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