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要看你的分公司是否为独立核算.税局对于此的判断就是看你有没有自已的收入及资产.如果有那么就是独立核算的了.
    对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必须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不过要总公司先确定分公司的分摊比例.
    但,还得看你的分公司是哪年成立的,如果是07年前成立的,那么就要了.
    因为这次定比例的数据是要用分公司06年的收入/资产/工资这三个数据来定.
  • 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起看你企业的规模,如果属于小型企业(80人以下,去年所得税纳税额在30万以内)可以合并,反之得各地按比例先预交所得税,年末再清算.
  • 你属于汇总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每个季度预缴,是根据工资、收入、资产计算出所得税的分配比例预缴。
    年终的时候在总公司汇算清缴。不用确立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所得税比例,全部在总公司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起看你企业的规模,如果属于小型企业(80人以下,去年所得税纳税额在30万以内)可以合并,反之得各地按比例先预交所得税,年末再清算.可以,不符合汇总纳税的条件,分公司也可以作为独立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合并,应该以合并后数字作为法人企业的财务指标
  • 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起看你企业的规模,如果属于小型企业(80人以下,去年所得税纳税额在30万以内)可以合并,反之得各地按比例先预交所得税,年末再清算.

  •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盈亏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2、分公司设立时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分公司若不实行独立核算,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5、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作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单独申报缴纳增值...

  • 不需要,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则需要全部并入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企业所得税。实务中还有一种不太符合税法规定的做法,一般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当地的分公司独立在当地纳税,不...

  • 分公司合并纳税申请流程是先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然后就是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最后就是到受理处领取审批结果。分公司不具有合法效力的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单独进行纳税,只能与总公司合并缴纳。一、分公司合并纳税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 纳税人携带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提出...

  • 同一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可以由总公司一并缴纳。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就分别计算缴纳。不是同一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应该分别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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