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面“营改增”后差额征税政策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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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中小企业如果希望尽早适应营改增,并从中受益,建议使用国家税务骨干企业航天信息软件公司推出的“懂税的ERP”系列产品,可全面实现财税互联,实时管理,帮助企业用精细化的财税管理应用提高利润,规避风险,受益营改增。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4号
2. 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最新:按照《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3.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为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4.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5.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7号
6.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文件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7号
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文件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2016年第18号
8.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9.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10.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1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12.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13.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14.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文件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差额征税差额征税是一种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部分金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缴增值税的一种方法。产生原因是,营改增后,某些纳税人购进某些服务、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额,所以以扣额代替直接扣税,从而达到避免重复纳税的目的。差额征税的由来采用差额征税的原因,主要...
差额征税是以差额作为销售额,确认缴纳增值税,即纳税人以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皮盯亏算缴纳增值税。主要适用于金融商品转让,旅游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
营改增差额征税是一种税收征收方式。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具体来说,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针对某些特定的业务类型,如金融服务、建筑服务等,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采用差额计算方式来确定计税依据。详细解释如下:差额征税是营业税和增值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在营业税时...
1、什么是差额征税?全面营改增后,对增值税来说,计算销售额基本的原则仍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在试点过渡政策中,有一些允许差额征税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差额征税的规定是正列举,只有列明的项目才允许差额征税,没列明的则不能差额。2、差额征税销售额是含税的吗?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
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2016年5月开始的全行业营改增,对于销售额,原则上是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