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征管范围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征管范围
  • 按照征收税种划分,珠海市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和 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2002年起新办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以及车辆购置税(由原车辆购置附加费稽征部门代征)。同时,国税局负责审核办理企业的出口产品退税。

  • 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管理:(1) 增值税;(2) 消费税;(3) 中央企业所得税;(4) 铁路、保险总公司、各银行及其金融企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5) 资源税;(6)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及...

  • 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以下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土...

  • 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二、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

  •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

  • ,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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