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得到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企业从县级(含)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延展回答: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同时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不需要。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纳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要不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补助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专项拨付资金等情形的,不需要计算纳税额度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

  • 政府补助通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条例明确指出,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除非有特殊例外,否则都应计入企业的应税收入范围。具体来说: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的资金...

  •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属于不征收所得税范围。

  • 1、5年之内未发生支出,并且属于未缴回财政部门的部分;2、5年之内未发生支出,属于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综上所述:如果企业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符合以上3种情况,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将会进行单独设置。假设不符合以上情况,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深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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