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免征增值税还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呢?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企业获得的收益,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没有特殊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拓展资料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 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企业获得的收益,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没有特殊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是的,要记入营业外收入,具体是这样 交增值税 销售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贷:应交税费--减免税( 即使是免税这个分录也要做,年度终了可以查看减免的数额是多少。不可以省略不做。
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减免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如果是交营业税,减免就不需要在作上述账务处理了,因为营业税是在收入额的基础上计算税金,减免部分直接不计提税金就可以了。例如收入20000.这个数免税,就不需要计提税金了。而增值税就要计提税金--免税额,因为增值税收入是不含税收入,例如收入20000,收入为20000/1.03=19417.48(不含税收入),减免税=19417.48*0.03=582.52这个减免税就是营业外收入那个数据,
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特点,在销售发生时就要入账增值税,形成负债,免征时,将应交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最后形成应税所得,当然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即使不是增值税,而是营业税等价内税,按规定免征则不用账务处理;而实际上,如果交纳了,则需要计提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这是一项期间费用,直接从利润中扣除的,也就是减少了应税所得,所以营业税免征不做处理情况下,则没有这项期间费用,应税所得就增多了,当然也交了企业所得税。 -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既然不属于政府补助,当然就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总之,将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是一种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它既符合税法规定,又遵循了会计准则,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罚款收入等。免征增值税属于国家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具体来说,企业在收到免征增值税的款项时,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
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当企业收到免征的增值税时,这笔钱并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收入,而是企业获得的非经常性的、意外的经济收益。因此,应当将其认定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这种收入并非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却可以直接增加企业的总体利润。对于这笔款项的会计处...
免征的增值税属于企业获得的收益,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没有特殊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其次,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取得收款时,应将收款区分收入与应交增值税分别入账,这样能正确核算业务收入;当应交增值税免税时,属于一种国家补助性质的利得,按会计准则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