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赠送商品的成本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 谁说赠送商品的成本不可以抵扣啦,没有这种说法;
只是要确定一定的毛利而已;
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没有规定说计入“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税前不可以列支的 - 通常类似公司的行为可以归为实物折扣。但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折扣主要是指价格折扣,而对于实物折扣按规定是要视为无偿赠送,在流转税方面要视同销售处理。而且此类捐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所得税方面不允许税前扣除相关成本。所以按单位的操作模式,税务机关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而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减的折扣是价格折扣,如果单位能将赠送实物的政策转化为价格折扣,即在公布政策时和实际销售开票时,将所谓的赠送产品折算成价格折扣,并在同一张发票上载明数量金额和折扣,这样通常就不会产生认识分歧。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单位有类似情况发生时也可以按照该函精神办理。 - 对于赠与的商品的成本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对外赠与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要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还要受对外赠与的捐赠限的限制。
对于企业来说,对外赠与自产实物其实并不划算。 - 1、是没有这种说法;只是要确定一定的毛利而已;
2、比如购买时对于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3、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4、没有规定说计入“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税前不可以列支的。 - 赠送商品的成本不可以抵扣啦,没有这种说法;
只是要确定一定的毛利而已;
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没有规定说计入“营业外支出(或销售费用)”税前不可以列支的
而且此类捐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所得税方面不允许税前扣除相关成本。所以按单位的操作模式,税务机关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而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减的折扣是价格折扣,如果单位能将赠送实物的政策转化为价格折扣,即在公布政策时和实际销售开票时,将所谓的赠送产品折算成价格折扣,并在同一张发票上载明...
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扣除;2、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交际应酬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扣除;3、如果赠送礼品给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
成本费用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就是这部分成本费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用所得税税后利润来开支。比如说支付房租10万元。没取得发票,这个开支可以做到会计账里,可以计入企业费用,但是,在所得税计算是,这10万的房租不能税前抵减。例如,本年总利润100万,所得税税率25%,应纳所...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二、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